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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6日
来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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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对象

抽查

主体

比例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1

印刷企业监管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四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印刷企业(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市、区县

10%

 

2次

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印刷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

 

2

复制单位监管

《复制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2号)
  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光盘、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介质复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复制单位

市、区县

20%

 

2次

现场检查  质量检测

检查复制经营活动是否违反《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

出版物发行监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
   第四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出版物发行单位

市、区县

10%

 

2次

现场检查  网络巡查

是否存在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4

电影放映单位监管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四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电影放映单位

市、区县

20%

 

2次

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违反《电影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监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34号令)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市、区县

20%

 

2次

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违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行为。

 

6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监管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第6号令)
  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市、区县

5%

 

2次

现场检查网络巡查

是否存在违反《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行为。 

7

网络出版监管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第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网络出版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全国网络出版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出版服务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配合工作。
  第五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市、区县

5%

 

2次

现场检查网络巡查

是否存在违反《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行为。

 

8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监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原广电部令第11号)
  第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是当地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各级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

取得《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市、区县

5%

 

2次

现场检查

是否存在违规接收、传输境外卫星电视,违规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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