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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2日
来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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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在上级旅游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旅游工作坚持以“建设全国知名乃至国际有影响力的国际生态休闲度假城市”为总目标,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为总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五大统筹、十大行动、六大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旅游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平台、重点产业、重大政策、重点要素的“六重”建设,《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总体上实施比较顺利,全市休闲旅游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现将规划中期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期评估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及早动员部署,强化组织保障

实施规划中期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为切实做好规划评估工作,我委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确保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落到实处,我委专门组织成立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处室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做到明确职责分工,特别是落实规划发展处作为牵头处室,抓好评估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范围、评估重点等内容,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分析评估,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认真研究,寻找对策措施,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科学开展评估,广泛征求意见

为全面反映“十三五”以来我市休闲旅游业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委组织相关处室人员扎实做好规划评估的有关工作,广泛征求了县区旅游部门和业务处室等多方面的意见。同时,在评估过程中注重与《湖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州市“十三五”规划“六重”清单》《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湖州市全域旅游“个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划和文件的系统对接,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奠定基础。

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旅游品牌目标:“乡村旅游第一市,滨湖度假首选地”的品牌形象全面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滨湖度假和乡村旅游作为全市休闲旅游业的两大引领产业,全面做大做强,滨湖旅游一体化深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成为全国样板。湖州太湖旅游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长兴太湖图影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成为滨湖旅游的特色和亮点,“滨湖十景”和“十大产业”进一步完善。湖州市乡村旅游发展异军突起,以美丽乡村带动的“生态+文化”、以洋家乐带动的“洋式+中式”、以旅游景区带动的“景区+农家”、以休闲农庄带动的“农庄+游购”乡村旅游发展“四大模式”并逐步走向全国,成为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样板。

2.旅游经济指标:提前实现千亿产业发展目标

以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度假城市和千亿产业为总目标,大力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紧盯目标、加快赶超,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旅游经济增长势头良好。总体上看,全市旅游业已连续九年各项经济指标增长幅度均在全省前3位。

2016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8750.19万人次,同比增长25%;接待入境游客93.62万人次,同比增长33.2 %;全市旅游总收入880.54亿元,同比增长26%。

2017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0552.6万人次,同比增长20.6%;接待入境游客105.6万人次,同比增长15.3%;实现旅游总收入1104.95亿元,同比增长25.28%,休闲旅游业成为全市首个突破千亿大关主导产业。

2018年上半年,全市旅游总接待人数6327.44万人次,同比增长20.1%,实现旅游总收入720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016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达到195.8亿元,同比增长26.46%,占GDP的8.57%;2017年旅游业增加值为218.87亿,同比增长11.78%,占GDP的8.84%,占比均在全省前3位。

3.旅游要素指标:各类品牌创建目标按序完成

度假区创建方面,2017年底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全国共26个,数量占全国的1/13),省级旅游度假区4个(全省共43个)。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2018年7月正式启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目前正等待省级初评;安吉浪漫山川旅游度假区2018年7月已通过省级部门联审,今年有望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吴兴世界丝绸之源旅游度假区今年已正式启动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全市“6+2”的旅游度假区体系形成,可提前实现。景区建设方面,目前全市现有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19家。余村“两山景区”创5A工作,列入《浙江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计划》,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安吉余村“两山”景区、德清新市古镇、吴兴太湖港景区等11家景区已通过省级4A级旅游景区资源评估,全市“25+2”的4A以上旅游景区体系形成,可以超额完成。旅游企业方面,全市现有旅行社128家,其中25家出境组团社,旅游客运企业7家,已提前完成《规划》中“全市旅行社法人企业数量突破120家,重点培育10家出入境国际化旅行社,6家以上旅游客运企业”的工作目标。全市现有星级饭店4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家,四星级饭店11家;特色文化主题酒店9家,其中金鼎级5家,银鼎级4家(各类旅游饭店数量计划目标值为100家);全市现有旅游商品示范企业96家,即将完成《规划》计划目标值的100家。

(二)“六重”战略落实情况

1.重大项目:旅游项目年度投资突破200亿元

始终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推进全市旅游项目建设,“十三五”旅游项目无论从量还是质都实现了跨越。2016年,全市共有旅游在建重点项目94个,总投资989.51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36.59亿元。2017年全市共有旅游在建项目105个,总投资1199.24亿元,全年完成投资超200亿元。2018年全市共有重点旅游在建项目147个,总投资1262.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0亿元,今年1-6月份完成投资119.51亿元,目前已完成年度计划的79.89%,超额完成时序投资目标。自2013年以来,全市已连续5年旅游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超百亿,2017年首次突破200亿元。目前,全市共有总投资超100亿元项目7个(其中长兴龙之梦超251亿、吴兴江南影视城、“两山一城”、安吉海游天地、太湖度假区花样年华、鑫远健康城、开发区西塞山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

纳入 “十三五”时期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百大千亿项目库的100个旅游项目,计划总投资2212.25亿元,其中 16个项目因规划及投资战略调整等因素已取消,涉及总投资335.3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191亿元。目前,新增补旅游项目6个,总投资184亿元,“十三五”时期计划投资99.2亿元。目前,“十三五”百大千亿工程,共有旅游项目90个,总投资1596.43亿元,“十三五”时期计划投资1251.0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03.70亿元,完成计划的40.26%。 

2.重大工程:八项工程同步实施

一是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程。2016年初,湖州市被国家旅游局认定为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试点单位以来。2016年12月制定出台了《湖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六化十标准”的创建目标,推进我市旅游规划、旅游产业、旅游平台、旅游标准、旅游服务、旅游管理等六个全域化,形成通景公路、标牌标识、旅游厕所、旅游停车、旅游客运、公共中心、导游服务、营销推广、智慧旅游、产业平台等十个标准化体系;2018年4月编制完成了《湖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结合休闲旅游发展工程,提出全域旅游“个十百千万”创建工程(1个中国南太湖国际旅游度假区、10个国家级旅游平台、100个生态度假庄园、1000个休闲农场、10000个民宿客栈)为主体的“中国南太湖巨龙腾飞计划”(简称“龙腾计划”)。目前,正创建工作等待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同时,积极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发放湖州“全域旅游卡”,办卡人数已经突破17000人。

二是统筹推进滨湖度假平台突破工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南太湖一体化的战略要求,2015年编制完成了《湖州市滨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为主轴、65公里太湖岸线为内环、申嘉湖高速公路为外环的351平方公里协同发展。加快建设菰城景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长兴太湖街道、吴兴区滨湖区块、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六大主体特色板块,创建黄金湖岸景区、菰城景区、太湖图影景区、龙之梦景区、西山漾景区、长田漾景区、弁山景区、太湖港景区、湖州影视城和南浔古镇景区等十大景区,目前已创建5A景区1个,4A景区3个,通过4A级景区资源评估3个,全面构建了滨湖旅游、乡村旅游、城市旅游、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水上旅游、婚庆旅游、购物旅游、康养旅游、会展旅游十大滨湖度假产业体系,正在形成产业一体、品牌一体、营销一体、政策一体、管理一体的大格局,逐步打响了“滨湖度假首选地”统一旅游形象品牌。2016年成功引进龙之梦乐园项目,总投资251亿元,预计2019年将全面对外开放,届时将成为带动滨湖度假区块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深化旅游项目建设跨越工程。深化并完善全市旅游项目推进的“领导联系、季度例会、督查通报、项目预评、专题会商、专项考核”六项制度。在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四个一批”的基础上,创新开展“竣工运营一批、持续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抓紧前期一批、全力招商一批、科学储备一批”的“六个一批”总体要求,近年来,湖州市旅游项目建设实现了从数量到质量的飞跃,已连续5年实现了年度投资超100亿的目标。目前,全市共有总投资超100亿元项目7个(其中长兴龙之梦超251亿、吴兴江南影视城、“两山一城”、安吉海游天地、太湖度假区花漾年华、鑫远健康城、开发区西塞山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开元森泊、原乡小镇、地中海俱乐部、花间堂等一批旅游项目在湖州落地,全市旅游项目推进和服务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

四是推进乡村旅游品质创优工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生态乡村旅游,先后编制了《湖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湖州市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创造了乡村旅游“四大模式”、“乡村十景”和“十大产业”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之路,特别是形成了以美丽乡村带动的“生态+文化”、以洋家乐带动的“洋式+中式”、以旅游景区带动的“景区+农家”、以休闲农庄带动的“农庄+游购”乡村旅游发展“四大模式”并逐步走向全国,产业体系全面形成;制定出台了《湖州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包括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农家、乡村旅游示范农庄、乡村民宿、生态度假庄园和国际乡村度假目的地标准等七大认定标准体系,目前正在制定休闲农场标准。特别是由德清县牵头制定的《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民宿认定标准已上升为国家标准,以标准引导乡村旅游管理,管理体系全面形成;提升了品牌化水平,成功举办了二届国际乡村旅游大会,特别是第二届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和欧美等16个国家的代表参加大会,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巨大,70多家媒体报道大会盛况,中央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连续对两届大会进行了报道。国家乡旅游扶贫工程观测中心和国家旅游扶贫培训基地两大“国字号”基地落户湖州,品牌体系全面形成;成立了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和湖州国际旅游学院,加大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编纂了出版《乡村旅游概论》、《中国乡村度假新模式-湖州乡村度假的实践探索与理论观察》,正在为全国乡村旅游培训编制《乡村旅游案例百则-乡村旅游产品》,还创刊了《乡村旅游》杂志,乡村旅游理论体系逐步形成。

五是开展旅游企业上市会战工程。以培育全市百强旅游企业为重点,全面实施“旅游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和“旅游企业上市会战行动”,加快培育1个“百亿级”(营业额超百亿和税收超10亿)大型现代化旅游集团,10个“亿千级”(营业额超亿元和税收超千万)综合性旅游集团;100个“千百级”(营业额超千万和税收超百万)重点旅游企业;1000个特色化个性化旅游企业;10000个小微旅游企业。截至2017年,据初步统计,全市税收50万以上旅游企业有80家,其中100-500万有36家,500-1000万有6家,1000万以上有10家;“新三板”上市旅游企业3家(山与海、百叶龙,仙山湖),目前正在积极培育裸心谷集团、银润集团、乐翻天旅游发展公司3家企业在主板上市;全市已有旅游商标193件,逐渐形成了一批品牌旅游企业,特别是安吉中南百草原成为全省首个旅游景区驰名商标,“天下湖品”成为全省首个全市性统一旅游商品商标和品牌。

六是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提升工程。围绕“1+3+N”五位一体的旅游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湖州市旅游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市、县区旅游综合执法体系的全覆盖,全市4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90%设立了旅游警务室、旅游消费维权分中心、旅游巡回审判点;推进了旅游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商、联合执法督查、执法信息通报、年度激励表彰四项机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了“1+3”(综合执法+旅游警察+市场监管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全市17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6个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共设立20家警务室、21家旅游维权消费中心和21家旅游巡回审判点(庭),覆盖率分别达到87%,92%,92%,基本实现旅游综合执法全覆盖,改革经验多次在《中国旅游报》头版报道推广。

七是开展“湖州2000-菰城之旅”工程。全力打响“乡村旅游第一市 滨湖度假首选地——清丽湖州”统一形象品牌的基础上,整合全市优质旅游资源,联动市总工会和市旅游集团,加快培育“湖州2000——菰城之旅”特色产品。截至2018年6月,新增36家职工疗休养基地,目前全市职工疗休养基地236家,其中A级景区54家(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19个);涉旅饭店89家(五星级旅游饭店3家,四星级旅游饭店11家);旅游商品企业15家;“湖州人家”(农家乐、洋家乐)62家;其他旅游娱乐(休闲)企业16家,满足职工疗养“吃、住、游、购、娱、养”多方面需求,获得了职工疗休养市场广泛好评。

八是开展“六个一百”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出台《旅游行业“六个一百”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一是强化人才培养。实施“六个一百”旅游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分别举办了旅游企业总经理、“金牌导游”、“服务明星”等6类领军人才培训班,2016年至今共举办培训 期,共培训旅游企业总经理、乡村旅游、金牌导游、优秀营销员、服务明星和专业人才等各类领军人才1400余人次,培训旅游从业人员4500余人次。二是搭建旅游培养平台,联合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湖州国际旅游学院,定期开展各类人才培训。三是加强服务企业力度,联合湖州国际旅游学院与龙之梦等企业签订政校企三方合作协议,从共建研学基地、提升员工素质等方面入手,校企地合作。通过培训,湖州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创业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领头雁”效应逐步显现,促进了全市旅游业的素质提升。

3.重大平台:五大平台体系构筑完善

全市按照“三带十区”的全域旅游总布局,扎实推进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重大旅游综合体五大平台体系建设。全市目前共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4个,2016年以来,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现有5A级景区1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19个,3A级旅游景区46个;省级风情小镇2个(莫干山镇、南浔镇),另有14家列入创建培育名单;全市已培育十个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其中长兴水口茶乡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成为我省首个正式认定的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也是全省唯一一个;东吴双塔、月亮酒店、“湖州四街”、长兴海洋城、东渔坊、德清杭州后街、安吉经典1958、九洲广场、湖州旅游大厦和湖州旅游公共服务(集散)中心十大旅游综合体初具成效。

4.重大产业:211产业体系全面完善

牢固树立“大旅游”理念,扎实推进旅游业纵向延伸、横向融合,着力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撬动高质量赶超发展的主导产业。一是做新业态。围绕构筑“211”产业体系,全力发展乡村旅游、滨湖度假两大主导产业,提升发展生态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等十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健康养生、研学旅游、温泉滑雪等十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复合型现代旅游产业。二是做大外延。探索“旅游+”新模式,推动旅游发展从“围景建区、设门收费”向“景区一体、产业共融”方向转变。

5.重大政策:旅游业改革创新成果进一步丰富

2015年12月,国家旅游局批准我市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2016年2月,我市被评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试点单位,2018年2月,国家旅游局将我市列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三大“国字号”改革工作,既是对我市旅游业发展工作的肯定,也对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改革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出台《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湖州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委办〔2016〕65号)文件,明确十大领域先行先试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任务。二是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实现“湖州市旅游委员会”到“湖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改革,建立农办、规划、交通、公安等部门领导兼任旅委副主任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职能、机构、编制、职数、经费的“五个增加”,下辖3个县全部成立旅游委员会,吴兴区单独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组建完成。三是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围绕“1+3+N”“五位一体”的旅游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湖州市旅游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市、县区旅游综合执法体系的全覆盖,全市4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90%设立了旅游警务室、旅游消费维权分中心、旅游巡回审判点;推进了旅游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商、联合执法督查、执法信息通报、年度激励表彰四项机制建设。四是旅游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深化旅游用地改革,编制了《湖州市旅游用地专项规划》,积极开展旅游用地的政策研究,在点状供地、坡地村镇、设施用地、产业融地、平台用地、盘活存量、合股用地、流转用地等八大方面进行有效探索。在《湖州市全域旅游“个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意见》中提出,对纳入“个十百千万”重点工程优先立项予以供地保障,原则上各县区在确保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亩,用于全域旅游“个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生态度假庄园、休闲农场、全域旅游示范乡镇和公共服务中心。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湖州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指导意见》,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创造可借鉴、可复制的用地改革做法。五是旅游统计改革进一步推进。出台《湖州市旅游统计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推广长兴旅游统计改革试点经验,把旅游统计从“接待国内游客人次、入境游客人次、门票收入、旅游经济总收入、过夜游客人次”五大传统指标向“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旅游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旅游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旅游收入占农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五大现代旅游指标并举方向发展,完成全市各县区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创新开展全市旅游资源、旅游项目、旅游企业等六大专项普查,为进一步摸清我市旅游资源,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顺利开展全域旅游产业测算提供可靠依据。2016年12月,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湖州旅游改革之路被作为经验在全国予以推广。2017年以来,我市又有旅游用地改革、旅游统计改革、旅游综合执法体制等多项案例,被列为全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经典案例。

6.重大要素:四大要素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重点破解人才、资金、用地、审批等方面的难题。一是强化人才保障,通过“六个一百”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强化人才培训,积极引进高端旅游管理人才。二是强化财政扶持,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湖州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财建〔2017〕95号),印发《湖州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八条)实施细则》(湖旅〔2017〕26号),强化资金引导,重点补助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市场营销和推广、旅游企业培大育强、旅游品牌创建奖励、旅游公共服务运营与管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奖励、旅游产业平台建设奖励及补助。三是强化用地保障,联合市国土局编制《湖州市旅游用地规划》,做好旅游项目用地与土地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为旅游项目争取空间和指标。利用“坡地村镇”试点契机,为旅游项目建设争取多方支持,一批重点旅游项目推进顺利。四是优化项目管理,建立旅游项目推进的“领导联系、季度例会、督查通报、年度考核、项目预评、联席会议”六项制度,每年确立一批市领导联系项目,确立项目联系的市领导、联络人员、联络处室,予以重点项目重点推进。探索建立旅游项目预评估制度,出台《关于建立重点旅游项目预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前期推进和建设管理,扩大旅游项目有效投资,优化旅游项目投资结构。

(三)工作亮点

1.旅游规划实现十规联动。为强化“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任务的落实,编制了《湖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湖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个发展规划,联合市发改委出台了《湖州市滨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湖州市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湖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产业发展规划》3个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联合市国土局、市交通局编制出台了《湖州市旅游产业用地规划》《湖州市旅游交通规划》2个要素保障专项规划,修编完善了《湖州城市旅游发展规划》《湖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个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形成了以3个发展规划为引领,7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体系。

2.六项制度坚持常抓不懈。在2012年旅游项目推进“领导联系、季度例会、督查通报、专项考核”四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领导联系、季度例会、督查通报、项目预评、专题会商、专项考核”六项制度,推进湖州市旅游项目建设实现了从数量到质量的飞跃,连续五年实现了年度投资超百亿的目标,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后劲。

3.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围绕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全市建立了更加适合旅游业综合性产业特征的统筹协调工作体制,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旅游综合协调管理体系;完善了全市乡村旅游四级行政管理体制和四级行业协会自律体制;深化了全市“1+3+N”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4.旅游标准化实现先行先试。先后出台了《湖州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示范村、示范农庄、示范农家、乡村民宿、生态度假庄园、国际乡村度假目的地等七项认定标准,旅游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先锋引领作用,走出了旅游发展的“湖州之路”。

5.特色旅游产品树立标杆。全市以生态体验游、乡村休闲游、滨湖度假游、古镇观光游、红色研学游、民国历史文化游等产品为主体的复合旅游产品体系正逐步形成。涌现出了一批“洋家乐”、“上海村”、“台湾村”等全国标杆性的乡村旅游产品,逐步构建起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6.乡村旅游模式全国示范。2012年,湖州市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乡村旅游提升发展专项改革试点市,以此为契机,湖州创新乡村旅游体制机制;2013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湖州市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15年在市旅委单设乡村旅游处;各县区均设立了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和乡村旅游(农家乐)协会,全市乡村旅游四级行政管理体系、部门联动体系、行政执法体系以及协会自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质化和国际化发展,逐步形成“四大模式”、“乡村十景”和“十大产业”三位一体的乡村旅游大产业格局。

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

对照《纲要》和“六重”要求,目前我市旅游业发展仍需要重点破解以下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仍有待健全。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涉及面广,从横向看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是产品品质仍有待提升。全市旅游产品仍以乡村旅游和滨湖度假产品为主,产品品类不够丰富,部分旅游产品存在同质化、低质化现象。受上级部门机构改革、发展思路调整和个别创建工作取消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创建工作目标尚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三是产业融合仍有待推进。旅游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待充分实现产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特别是新兴业态产品储备不足,仍是我市旅游产品的短板,今后将成为制约全市旅游业的短板。

四是公共服务仍有待完善。湖州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总体供给不足,全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普遍不高,智慧化程度较低,与湖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尚存在一定差距。

五是要素保障仍有待加强。用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增加了项目推进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导致部分项目流失。同时,旅游人才特别是高端旅游人才缺乏配备不足的情况日趋严重,旅游规划、旅游营销、旅游管理类人才亟需补充。

五、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措施

2018年是“十三五”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湖州旅游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开局之年,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高地,我们将坚定不移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全面建成滨湖旅游之城。以“全域旅游”为总战略,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和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为总引擎,以“六重”工作为总载体,以“龙腾计划”为总抓手,全力推动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高速旅游转向优质旅游,进入全国同类城市第一方阵的目标,真正建设旅游经济强市,争做“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和全国旅游“样板地”“模范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十三五”规划和“六重”工作组织保障。建立湖州市旅游系统“十三五”规划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六重”工作和休闲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强化对规划体系的完善,做好规划宣传和中期评估,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

2.进一步完善“十三五”规划和“六重”工作具体措施

一是高效推进全域旅游平台建设。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加快推动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旅游小镇、重大旅游综合体五大平台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安吉余村-竹博园景区,长兴水口茶乡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安吉报福镇、长兴吕山乡、南浔石淙镇、吴兴道场乡省级旅游风情小镇,“龙之梦”大型旅游综合体升级创建和提升发展。

二是高效推进全域村庄景区化建设。按照全域景区化目标要求,全面加快千村景区化和景区村庄全覆盖步伐,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六个一批”的工作步骤,高质量完成景区村庄创建任务和打造村庄景区化湖州品牌。在建好长兴水口茶乡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的基础上,推进德清莫干山、安吉山川、南浔荻港创建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10个生态度假庄园、100个景区化休闲农场。

三是高效推进全域旅游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旅游项目“百大千亿工程”,全面深化“领导联系、季度例会、督查通报、项目预评、专题会商、专项考核”六项制度,重点推进龙之梦等一批百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四是高效推进全域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为使公共服务设施适应全域旅游需要,深入推进旅游厕所和观光大道为重点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好百个旅游示范厕所。坚持按照“四建四化”(建路、建厕、建牌、建线,洁化、美化、文化、亮化)要求,全面实施“3322”工程,抓好以旅游干道、通景公路、旅游绿道、景区道路、标牌标识等为重点的旅游道路建设,重点建设好“八条观光大道”。同时,加快建设旅游公共服务“1661”工程,全面完善湖州旅游公共服务(集散)中心和湖州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功能,提升运营能力。

五是高效推进全域旅游企业“四大”建设。深入开展旅游企业环境、文化、服务和品牌四大建设,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厚重旅游文化内涵、增大旅游企业效益;以培育百强旅游企业为重点,深入实施“旅游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和“旅游企业上市会战行动”,对旅游项目、旅游资源、旅游企业、乡村旅游、旅游安全、旅游人才六个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家底、精准服务、高效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批优质的旅游产业和 “龙头型”旅游企业。

六是高效推进全域旅游推广体系建设。加大旅游产品培育和旅游活动开展力度,全面培育“湖州2000—菰城之旅”职工疗休养特色旅游产品,深入开展“湖州旅游月月红活动”百个活动,重点举办好第三届世界乡村旅游大会和第一届中国湖州国际滨湖旅游节暨中国环太湖国际旅游节。

七是高效推进全域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人才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工作计划,全面实施“六个一批”旅游干部领军人才和“六个一百”旅游从业人员领军人才两大培育工程,做大做强做好旅游人才成长平台,真正建设一支适应全域旅游发展和村庄景区化建设的优秀旅游人才队伍。

八是高效推进“国”字号旅游改革。继续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三大“国字号”改革和国家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观测中心、国家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基地两个“国字号”基地建设,重点突破“最多跑一次”、旅游用地和旅游统计改革。

3.进一步完善“全域旅游”和“六重”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发展全域旅游和滨湖旅游之城的工作总目标,完善全域旅游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主要领导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旅游联席会议制度的旅游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1+3+N”(综合执法+旅游警察+市场监管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N)“五位一体”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全面构建县区“1+3”旅游综合执法体系,全面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的大旅委体系。建立“十三五”规划和“六重”工作定期例会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例会,对照“十三五”规划和“六重”涉旅工作目标,及时总结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制定下步推进举措。对工作推进中的亮点和经验及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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