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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7日
来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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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市文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强务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为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公开内容

1、日常动态信息公开。包括文化动态、文化活动等,每周要及时更新。

2、常规工作信息公开。包括法规文件、规划文件、政务信息、财税信息、社会监督等,按照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文化古迹、非遗项目、文化服务、一件事情、双随一公开等内容。
  、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办公室在市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范围、方式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分类型、分层次、分级别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制科学、定位准确,开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及时公开。要依照公开目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公开时限按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要求进行,并在政务公开前填报《政务信息公开审核表》,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公开。
  3、归档管理。及时对公开的内容和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公开形式

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建立形式多样的公开载体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设置征求意见箱。
  凡政务公开目录所列对外公开事项,要在本单位设置固定公开栏,并在市统一建立的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各种行政许可和办事的各项政策规定、程序等要在办事和开放场所设立公开栏、印制办事指南等。凡在单位内部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召开内部会议、内部资料、局OA办公系统、内部公开栏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公开。
  五、公开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照有组织,有人员、能干事、干成事的要求,成立公开领导组织,设立办公室,明确人员负责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推进、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2.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相关处室密切配合,提供相关公开的内容,督查室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跟踪落实。
  3.规范作,整体推进。要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制定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有关人员具体抓、职能科室合力抓的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和形式进行公开,实行制度化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实施、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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