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2020年法治湖州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精神,始终注重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湖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文旅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法治湖州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所做主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作为开展文化旅游法治工作的依据和准则。一是及时调整健全普治领导机制。随着机构改革调整,我局专门成立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明确政策法规处牵头,形成机关各处室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领导主动参与普治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第一责任扛在肩上,亲自带领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先后组织了4次班子集体学法,以自身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开展法治湖州工作。局定期举办《韵海讲堂》,其中2期为法律知识讲座,专门邀请湖州市法学会专家解读《民法典》等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文旅系统近300人次参加学法培训活动。三是考核牵引普治工作落地机制。我局坚持将普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在文化旅游工作要点中均明确提出按照"法治文旅"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增强执法力量,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把政策法规纳入区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内容有强化普法教育,做好《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等涉文旅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研究并出台本区县旅游专项扶持政策,并详细列明考评细则,做到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与文化旅游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考核。局统一制作编印下发了《湖州旅游法规与政策》手册,汇总了从国家到省里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既为企业疫后复工复产提供指导,更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全面动员部署,强化新《条例》等宣传贯彻。今年1月1日,《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正式实施;11月1日,《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湖州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现代化治理开始进入法制化时代,从制度层面破解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现代化治理瓶颈。一是发挥宣贯主导作用。新《条例》发布以后,我局迅速召开文化旅游系统贯彻实施新条例工作动员会。3月6日,专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贯彻落实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形成了"市里统筹、部门联动、区县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新《条例》条款的具体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协调部门形成联动合力。我局召开全市文旅系统新《条例》业务宣贯培训会,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等为载体,通过动员会、平台宣传、阵地宣传等多种手段,推动新《条例》下乡镇、进村庄、入企业,并将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休闲农业联盟会议,向休闲农家乐经营主体专题解读新《条例》,其他相关部门合力共推,在各自工作领域加大宣贯力度,确保新《条例》深入人心。三是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全市各级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新《条例》内容宣传和解读,组织线上知识竞赛,向各级部门、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发放条例文本20000余册,全面提高新《条例》的公众普及率。我局在全省率先开设为期5天的"文旅云课堂",专题进行新《条例》线上培训宣讲,并在各类专题培训班期间,进行新《条例》法规知识专题授课,在图书馆、博物馆、城市书房、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民宿等公共场所进行条例宣传。各区县迅速制定新《条例》宣贯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多维度进行新《条例》专题培训合计达3000余人次。11月26日,我局组队在全省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的高度赞誉。
(三)创新行业管理,确保法治文旅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五环联盟"机制。针对文旅市场五大重点领域,构建"红色意识形态环、黄色扫黄清风环、绿色安全生产环、黑色市场秩序环、蓝色投诉化解环",建立由市文广旅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消防、运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其它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的协同执法联盟。先后联合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就明确执法主体、建立协同机制、明确权责界线、强化执法保障提出明确要求;下发《湖州市文化市场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文化市场联合执法工作,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签订联合执法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实现对旅游包车车辆调配、行驶轨迹、载客信息的全方位监控,与消防救援部门制定"文旅+消防"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双方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常态化执法联动三项制度;完善对区县的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实施区县暗访检查3次、全市交叉执法检查2次、全市案卷评查3次,规范了问题通报机制;加快跨区域执法协作实践进程,借助"苏浙沪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平台,积极与外省兄弟地市开展执法交流。二是创新新业态监管体系。围绕76 家A 级旅游景区18类34 个新业态项目,制定出台《湖州市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体系;联合市安全生产委员印发《湖州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多部门全过程联合监管实施办法》,持续强化对部分无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无监管主体的旅游新业态项目监督管理。11月30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向全省转发推广我市对新业态监管的经验做法。我市旅游新业态监管工作还被省应急管理厅简报和市委《近日要情》录入。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实施"亮剑行动"和旅游新业态监管"启航行动"。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多部门强化对景区新业态项目安全检查,出动检查人次521人次,涉及特种设备77台套,做到了全市景区新业态项目检查全覆盖。先后查处1起旅行社组织旅游者赴非旅游目的地旅游案件,开展出国(境)游目的地活动整治行动,预防性约谈旅游企业12家次;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装置集中取缔行动2次,取缔"黑电台"1处;与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着力打击"黑车"以及旅游包车不规范经营行为;立案查处涉黄涉非案件8起,罚款100000元,没收涉案物品200余件。四是深化诉调对接机制。首创"最多跑一地"消费维权改革,建立全省首家农村(方一村)诉调对接工作联络站,着力解决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多跑路""跑错路"难题。今年以来,全市已100%办结涉旅投诉109起,游客满意率为历史同期最高。10月2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放在湖州市召开。
(四)推进四项改革,全面优化文旅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2.0升级改革。推进政务服务2.0办件事项标准化建设,完成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推进政务服务2.0全省统一事项库与办件库升级改造,完成事项拆解认领确认与信息维护,实现事项办件"全发生"、办件信息"零异常"。完成175项认领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基本信息、法律依据、岗位配置的完善工作,累计办件事项数量达1089件,"网上办"、"掌上办"和"跑零次"的实现率均达100%。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大"照后减证"力度,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面推广文广旅系统"证照分离"改革,确保国家层面"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面实行。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权力事项36项,其中告知承诺12项、优化审批服务24项。三是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为进一步巩固"无证明化"改革成果,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我局在前期取消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保留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取消证明材料19项,其中承诺替代3项、信息共享11项、其他材料替代5项。取消"遗失声明"公示媒介刊登声明环节4项、网络公告环节1项。四是推进"机关内部跑一次"改革。对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部门间办事事项参照目录,我局进行系统地梳理,进一步完善我局市级目录事项并做好动态调整,规范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实现机关内部网上办件流程全覆盖。截止目前,我局已实现机关内部跑一次事项共计17项,事项完备率、指南规范率、网办率均达到100%。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以立法、学法、普法活动为牵引,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弘扬湖笔文化,推动湖州特色地域文化传承,将全面启动立法调研工作,力争将《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湖州市湖笔保护发展条例》列入湖州市2021年立法二类项目。全年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会议2次,集中学法4次,带头宣讲8次。继续加强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认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启航计划"培训工作,落实"六个一"举措,采取集中培训和外请专家辅导,组织执法骨干授课交流,开展文旅市场法律法规集训和知识竞赛,确保培训覆盖率达100%。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专项治理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环节,边执法边普法。拟在市区广场以展板形式向市民宣传《文物法》、《旅游法》、《湖州市乡村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提供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服务。
(二)以"亮剑行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领域监管。开展出国(境)游目的地活动整治行动,预防性约谈旅游企业,并严肃查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赴非旅游目的地旅游案件;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装置集中取缔行动,确保。二是开展文化市场行业乱象整治行动。组织在娱乐、旅行社等行业领域组织市场整治行动,着力消除苗头、切断源头;与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着力打击"黑车"以及旅游包车不规范经营行为。三是持续净化文化市场。开展扫黄清风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巡查;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实施高强度检查,采取"3+3+3"超常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市网吧文明上网风气。四是严把文化市场安全关。与消防救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全市文旅行业消防技能大比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以执法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执法规范。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在执法运行制度化、执法行动联合化、执法手段智能化等方面谋求进一步提升。结合权力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湖州市文化市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对现场行政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同步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做到专人专用设备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法治文旅建设水平,确保文化市场执法法制。
(四)以联合执法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文旅综合治理效能。
严格落实会同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湖州市文化市场联合执法机制》等文件,规范文化市场联合执法工作,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合作实现对旅游包车车辆调配、行驶轨迹、载客信息的全方位监控,与消防救援部门制定"文旅+消防"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双方正式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常态化执法联动三项制度。继续完善对区县的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实施区县暗访检查、全市交叉执法检查、全市案卷评查,规范了问题通报机制。将在执法检查中收缴的非法出版物进行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