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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会议在湖召开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0日
来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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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全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会议在湖州德清召开,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褚子育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庆瑜,湖州市副市长闵云出席。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总结我省前阶段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交流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工作任务,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扩容升级,助力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会议指出,作为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对于推动消费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等具有重要作用,是培育城市发展新动能、激发城市活力魅力、繁荣城乡经济,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增强城市竞争力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文化和旅游产品,才能满足大众多元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消费选择,进一步丰富游客深度体验,也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支撑。各地要从供需两侧同时发力,从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能力和质量、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确保惠民举措落地、加快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热点等方面入手,有效发挥文化和旅游对刺激消费的龙头牵引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按照“四个体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促进消费举措,通过三年努力,在全省建设3个以上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6个以上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平台和品牌,促进我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稳步增长。


      会议提出下阶段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工作任务,要做到“五个着力”:

      一、加强统筹,着力抓好消费试点。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谋划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大项目、大平台、大载体,在传统商圈更新、老旧厂房改造等城乡有机更新中植入文化和旅游元素,不断丰富多元化、高品质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要进一步创新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政策,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阶段性评估”的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做好杭州、宁波和温州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的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深入推进23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积极探索邮轮旅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更好满足高品质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动消费扩容。要狠抓项目建设,加快千万级核心景区建设,持续擦亮“文化浙江”“诗画浙江”金名片,强势推进最佳旅游目的地建设。深入推进“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全面布局“百县千碗”消费体验场所,把“诗画浙江·百县千碗”打造成一张惠民富民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金名片。要创新办展机制,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模式,办好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博览会、浙江旅游交易会等大型展会。要积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


      三、深化融合,着力完善产品体系。加快“文旅+”跨界深度融合,提升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产品供给能力,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旅商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质步行街,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要结合“四条诗路”、十大海岛公园、十大名山公园等,打造海洋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业态,丰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供给,推动高品质酒店和旅游民宿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四、多措并举,着力打响消费品牌。办好2021年“诗画浙江”金秋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季期间,省厅将推出一系列活动,主要包括:“长三角一体化”旅游推广活动、“百县千碗”旅游推广活动、“红色文化”旅游推广活动、全省文旅主题节会(未来旅游嘉年华,未来文旅数字大会暨2021未来数字文旅产业展)、浙江旅游交易会、对口支援主题推广、“走读浙江”系列主题推广、“四条诗路”“海洋旅游”“运河文化”“亲子研学”等主题推广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精心策划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促消费活动和消费惠民举措。


      五、强化服务,着力优化消费环境。要结合“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提高消费便利性;要加快数字化场景在文化和旅游消费中的应用,推进长三角居民“一卡通”文化和旅游场景应用等跨区域便利化消费;要将文化和旅游消费嵌入综合体、社区、高速服务区等各类公共场所,积极推动15分钟文化旅游圈和24小时乡村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建设。要持续打造“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督平台”,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地长三角异地退换货制度,合力打造“放心消费长三角”品牌。

      会上,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杭州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温州市)和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湖州市、衢州市、宁波鄞州区、丽水松阳县)结合各自实际交流了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做法。


      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分管领导及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全省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文化和旅游厅消费专班、相关处室及厅属相关单位负责人近8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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