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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3110746/2022-00005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2021年,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精心组织、规范进行,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群众回应互动,不断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及时性、准确性。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中国·湖州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62条,“文旅湖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87篇、“文旅湖州”新浪微博发布信息528条、“湖州文旅”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49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已全部依法回复。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质量提升

不断充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财政信息公开及时有效、重要政策信息发布不断完善、规划类信息发更加规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动态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模块,对新增“上级文件”“市级部门”等模块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积极主动归集并公布国家、省、市与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力,提高政策知晓度。严格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将部门相关的“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予以公布,并完成详细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水平,重要政策制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

(二)回应服务不断加强

重要文化服务项目和旅游服务项目更新加快,持续更新文化旅游动态信息,公共文化活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及时有效。聚焦社会关切,对群众关注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进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记者问答等形式帮助公众了解相关发展目标和工作内容。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理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全面提高信息答复的准确性,提高答复效率。

(三)平台建设日渐完善

根据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成员小组名单,明确各处室、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针对部分因工作内容调整等无需再更新的栏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及时调整。新增“‘创建’东亚文化之都”等专题专栏,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在统一纳入省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监测的同时,丰富视频、图片等表现形式,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增强平台互动性和趣味性。

(四)监督保障切实开展

做好常态化安全自查工作,结合网络安全、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等工作要求,由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了信息安全工作大检查,严格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相应公开信息明确由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共同审查通过后发布,不断增强信息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尚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主动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在重要民生实事、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惠民等方面,内容发布的及时性和多样性尚需进一步完善,重要的部门政策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增加文化旅游惠民活动、政策等信息的公布,并积极通过听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二是有效互动有待加强。针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回复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回复频率有待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排查监督,及时关注门户网站、各政务新媒体平台中的群众留言,不断提高互动及时性和准确性,并继续丰富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尚需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政策解读规范的了解程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文件解读等发布的及时性尚需提高。下一步,将通过集中培训、个别交流等形式,全面加强各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人员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