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调查征集
关于征求《湖州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准入指引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
来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字体:【

    根据我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文旅项目引进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扩大项目招引实效,我局结合《湖州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了《湖州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准入导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方式: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地址:湖州市安吉路299号

联系电话:0572-2310267

邮箱:hzwlghfzc@163.com

时间:自2022年5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湖州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准入导引目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结构,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的活力,为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湖州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湖州市文化和旅游项目准入导引。

一、准入导引

根据我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需求,将项目分类支持鼓励类、提质升级类、规范引导类、禁止准入类。

(一)支持鼓励类

支持鼓励类项目是指对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和带动引领作用,对产业链和产业群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对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和文旅品牌号召力具有重要影响,需要重点引进和大力扶持的项目。主要指:迎合文化旅游市场消费需求和发展趋势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大平台、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的项目;符合各级旅游业“十四五”规划、区域旅游规划产业引导和空间布局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清洁能源旅游项目: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环保酒店饭店、无动力乐园、风车木屋等旅游项目形式落地;

2.低碳技术应用项目:采用节能减碳、可再生能源、农林业碳汇等新技术应用的文旅项目;

3.康体养生类项目:包含中医文化养生、高端度假型疗养、品牌温泉馆等功能的医疗度假项目;

4.数字文旅项目:在技术、表现形式等方面具有一定创新的光影秀、智慧绿道跑道等项目;

5.生态亲水类项目:水上游轮、水上游乐设施、水上运动等休闲娱乐项目;

6.乡村生活综合体项目:乡村俱乐部、庄园、研学基地、乡村文化旅游、主题民宿、乡村酒店、房车营地、露营等特色项目;

7.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创意农业、定制农业、会展农业和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鼓励绿色有机食品等符合低碳主题的农文旅项目;

8.体育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特色体育设施装备、滑雪、攀岩、越野车等项目;

9.旅游文化演艺项目:符合绿色低碳、具有湖州文化特性的剧院演出、实景演出、灯光秀、音乐秀等演艺项目;

10.研学旅游项目: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湖州特色文化探秘体验等项目;

11.旅游服务项目:自驾车租赁、高端定制游、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

12.旅游装备制造项目:露营帐篷制造、旅游箱包制造、旅游交通工具制造、旅游娱乐装备制造等项目;

13.旅游特色商品项目:美食体验、丝瓷笔茶技艺体验、特色文创产品设计等项目

14.智能体验类项目:3D光影秀、VR体验等项目

15.综合性项目:投资体量大、占地面积大、供给链完善的旅游综合体项目;

(二)提质升级类

提质升级类项目是指当前仍在正常运营但缺乏市场竞争力或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需要在允许的生产能力范围内指导其加快升级和转型的项目。主要指陈旧的经营性公共服务项目、传统业态为主的项目、区域内业态重复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现有旅游企业提档升级类项目:生态园、主题公园等丰富生态产品业态的提升项目;

2.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基础设施、碳币兑换机、智能垃圾桶、旅游厕所、通景公路等绿色生态设施项目;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度假区、大型旅游综合体等旅游产业平台的交通体系、标识标牌体系、游客服务体系等建设项目;

4.传统旅游业态(项目)提升类: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民宿等改造升级项目;

5.旅游监管服务系统——基于大数据技术建成的旅游监管服务系统的更新升级;

(三)规范引导类

规范引导类项目是指具有一定风险性,或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的,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的项目。主要是指纳入新业态安全监管的16类项目以及具备安全风险的项目。包括:

1.运动体验类:骑马、滑草、七彩滑道、全地形车、皮划艇、漂流、射箭、新西兰滑板车、飞拉达等项目;

2.低空旅游类:凌空飞步、伞翼滑翔(滑翔伞和动力伞)、威亚、玻璃栈桥(包括玻璃桥、玻璃平台、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玻璃水滑梯、悬崖秋千等项目

3.观光体验类:观光车辆、小火车、直升机观光等项目

(四)禁止准入类

1.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要求的投资项目;

2.不符合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投资项目;

3.不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的投资项目;

4.纳入发改、商务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

5.其他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项目。

二、工作机制

(一)深化项目招引预审机制

以区县为主体,根据本目录和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对招引文旅项目所属业态、市场预期、地块选址等开展预评估。加快全市文旅项目预评估信息共享,对无法在本地区落户的项目及信息,按照全市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布局进行统一谋划。

(二)健全生产要素引导机制

发挥各级旅游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效能,充分利用市政府扩大有效投资“八个一”政策等资源,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效引导生产要素分级供应,优先满足支持鼓励类项目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保障。

(三)健全招引目录更新机制

加强对文旅市场和产业发展现状跟踪,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向,每年更新一次文化和旅游项目准入指引目录,保持目录先进性、指导性和科学性。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