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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处
索引号: 773110746/2022-00154 发布日期: 2022-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处室: 广播电视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 安吉路299号
联系电话: 0572-2399228 电子邮件:
负责人: 李晓华、陆莹
工作职责

承担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审查和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等工作,指导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重要设施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指导市广播电视学会工作。处室负责人:李晓华。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572-239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