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湖州市文化馆(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索引号: 773110746/2022-00159 发布日期: 2022-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处室: 湖州市文化馆(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长兴路99号
联系电话: 0572-2398188 电子邮件:
负责人: 章静颖
工作职责

    湖州市文化馆为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挂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市级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存展示活动。

(二)开展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数字化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

(三)指导全市文化馆(站)、非遗馆的业务工作以及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承担各类文化(文艺)人才、非遗保护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文化馆业务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队的辅导和培训。

(五)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和资料整理,征集、保存实物和资料,征集相关知识产权及版权。

(六)承担地方传统艺术剧种的保护传承、创作生产、演示演出和传承队伍建设等工作。

(七)完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单位负责人:薛石川。

    湖州市文化馆事业编制46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5名。

     地址:长兴路99号      办公室电话:0572-2398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