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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来源: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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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经前期初审,现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之规定,将以下情况予以公示:

申请人

湖州市鸿伟歌厅(个人独资)

经营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115号A座4层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活动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场所面积

604.5平方米(以消防为准)

拟设立

包厢数

6

申请人(投资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37

身份证号330522**********

籍贯

湖州

公示10个工作日(2024625日至20247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

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本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地址:安吉路299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2029369)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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