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道场山祈年题刻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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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场山祈年题刻位于吴兴区道场乡道场山护圣万寿禅寺东北。主体石刻为元朝湖州行政长官鞑鲁花敕来道场山为民祈求丰年的记录,刻录于一块巨大的岩石立面上。题刻通高3.6米,通宽2.9米,最厚处约1.26米。石刻保存较好,字迹清晰。另有三处较小的石刻,字迹上的红漆为后人所填涂。1998年由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州市市级文保单位,2017年1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浙江省省级文保单位。2019年,国务院公布道场山祈年题刻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题刻是湖州地区罕见的具有确切纪念的元代文物,对于研究元代历史、社会风貌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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